原来。。。。
1.这2天郁闷,作业一大堆,偏偏撞车了,钱先不说,没车用,又要去学校,弄得焦头烂额。还好有个朋友天天接送,让我也享受一下女孩被人追的感觉,原来tmd这么爽的。
2.天天去别人家混饭吃,特别今天中午,先去人家家里混饭,混好以后回到学校,又有人请客吃饭,义不容辞的就又去了,结果一顿中饭吃了3碗饭,4块蛋糕,3块鸡块,2杯可乐,一大团菜。弄到胃疼,要去扣喉。原来蹭饭不是这样蹭的。
3.朋友的老婆以前是校花,现在成了他的老婆受虐多年,还是美人一个。弄得我们这帮单身青年一阵眼红,一个劲想要问怎么弄到手的,朋友2眼一眯:秘密。顿时烟雾滚滚,浓烟散去,留下血迹一滩,死人一条。远远仿佛听见叫声:老公,老公,你怎么了? 哎,罢了罢了~~ 人嘛,原来活着就好。
4.说到回国,中国人总是持中国护照,难得朋友身为NZ citizen,还拿着中国护照想要表示一下自己是中国种,老实说,他长得够老实的。过关时,同机的NZ citizen白人护照甩甩,过了,朋友大叹工作效率高。轮到他了,对方一脸不屑,敢情是把他当作被遣返的了。朋友一气之下,撕了护照(在此不提倡这种做法,特别是还没拿到他国护照的朋友),再也不做中国人了。今天问到他对中国的看法,一脸无奈:中国这块土地还是有感情的,但是。。。人性。。。 原来绝望是无奈的。

妈的,小小年纪学别人扣喉?不想活了吧.
Comment by richie — June 5, 2005 @ 1:02 pm
大哥哥,侬到是要当心点,我会努力枝出一件毛衣摆弄额,当做生日礼物的!
Comment by happy_baby10 — June 7, 2005 @ 5:24 pm
原来扣喉会死人的?
Comment by janet — June 9, 2005 @ 3:12 pm
哇嘎嘎,幸福幸福,来这里的都是我的cloest!!大家要继续努力关注我的最新逃亡方向!
Comment by bahlaha — June 10, 2005 @ 1:32 pm
誰是你closet??!
Comment by richie — June 10, 2005 @ 1:35 pm
你已经被我点名玩怪癖游戏啦~~!!
遊戲玩法:在自己的 blog 上写下五个怪癖,然后把題目傳給另外五個人(並附上連結),並到這些人的 blog 留言。
這五個被 tag 到的人,在自己的 blog 註明(並附上連結)是從哪一個 blogger 處傳來的題目(可用「引用」功能),然後寫下自己的答案,再去貼給另外五個人,如此「代代相傳」下去。)
Comment by richie — September 13, 2005 @ 12:54 pm